
公告日期:2025-09-2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提前解除为孙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
并重新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提前解除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413202400000012 ),解除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公司签订担保合同,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孙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00.00万元(本次担保项下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25年9月25日,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提前解除于2024年5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ZB94132024000000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公司与浦发银行重新签订了编号为ZB9413202500000049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前解除担保情况
2024年5月6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ZB94132024000000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孙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或“债务人”)与浦发银行在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止的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4-021。
2025年9月25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编号为ZB9413202500000049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约定了原编号为ZB94132024000000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本次合同生效起终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9413202500000049)。根据该《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孙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与浦发银行在自2025年9月25日起至2028年9月25日止的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被担保方名称[注] 已审议的担保 本次担保最高限额 已提供担保
号 最高额度 余额[注]
1 连云港富驰智造 30,000.00 11,000.00 15,500.00
合计 30,000.00 11,000.00 15,500.00
[注]:连云港富驰智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上海富驰64.25%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项下暂未发生借款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连云港富驰智造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三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9日和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