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证券代码:6001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浙江东日
股票代码: 600113
收购人: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海事路17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根据《温州市属国企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温委办发〔2024〕21号)、《温州市国资委关于股权划转的通知》(温国资委〔2025〕13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划转企业名单的批复》(浙财资产〔2025〕63号)以及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与收购人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的股份。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6
二、收购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6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
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7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说明......8
五、收购人在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9
六、收购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9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0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10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2
一、本次收购目的...... 12
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12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收购所需履行的程序......12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4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14
二、本次收购方式......15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6
第五节 资金来源......17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8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18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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