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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5:52:21 股吧网页版
北方稀土因关联方资金占用收警示函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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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晚间,北方稀土(600111.SH)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监管部门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累计为关联方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瀜环保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款项,合计金额达894.8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节能环保公司系北方稀土于2021年6月从控股股东处收购的子公司,而在完成收购后的2021年6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此类代付行为仍持续发生,涉及金额587.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归还全部代付款项。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北方稀土未就该事项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不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相关要求,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多项规定。依据对应法规,监管部门作出了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的处理决定。

  据悉,在此之前,上交所已针对该事项对北方稀土及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对于此次收到的警示函,北方稀土在公告中表示高度重视,将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方面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并将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后续也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此次事件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北方稀土方面未向《中国经营报》明确回应,仅表示“以公告内容为准”。

  从业绩层面看,北方稀土前三季度表现亮眼。

  10月10日,北方稀土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前三季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至15.7亿元,与上年同期的4.05亿元相比,增幅达272.54%至287.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3亿元至13.9亿元,同比增长399.90%至422.46%。

  北方稀土方面在预告中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紧抓市场机遇,通过多重举措实现经营提质增效。推进生产端“五统一”科学组产模式,实施工艺技术升级与产品结构优化,满足高附加值产品市场需求,稀土加工全成本同比降低;营销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模式,积极消化库存,冶炼分离、稀土金属、稀土功能材料等主要产品产销量同比均有增长。同时,公司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与科研创新步伐,前三季度申报国家级项目20项、申请专利145件,为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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