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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21:45:10 股吧网页版
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稀土龙头北方稀土被监管警示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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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晚间,稀土龙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稀土”,600111.SH)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1号,下称“《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节能环保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包瀜环保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

  其中,节能环保公司系北方稀土2021年6月自控股股东处收购取得,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共计587.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共计894.85万元。

  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北方稀土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北方稀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方稀土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并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同时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方稀土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其前身是始建于1961年的包钢8861稀土实验厂,并于1997年成为“中华稀土第一股”。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拥有内蒙古地区稀土产品专营权,这也是北方稀土的资源优势。

  北方稀土主要产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如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等。

  10月10日晚间,北方稀土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0亿元-15.70亿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272.54%到287.34%。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0亿元-13.90亿元,同比增加399.90%到422.46%。

  同样在10月10日晚间,北方稀土发布公告,根据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2025年第三季度稀土氧化物价格,经测算并经公司2025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205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4.10元/吨。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26205元/吨的价格与2025年第三季度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19109元/吨相比,上涨了7096元/吨,环比涨幅为37.13%。

  北方稀土此前与关联方包钢股份(600010.SH)约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在稀土精矿定价公式不变的情况下,每季度首月上旬,公司经理层根据稀土精矿定价公式计算、调整稀土精矿价格,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或补充协议并公告。

  此次公布的2025年第四季度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205元/吨,也是2023年第三季度以来创下的交易价格新高。

  截至10月14日收盘,北方稀土股价报56.80元,下跌1.61%,最新市值为2053.36亿元。10月13日,北方稀土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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