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上交所监管警示后,北方稀土再收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涉895万元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北方稀土(600111)10月13日晚间公告,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瀜环保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公司系公司2021年6月自控股股东处收购取得,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共计587.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共计894.85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北方稀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10月10日,因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对北方稀土、关联方包瀜环保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北方稀土主营业务为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日前,北方稀土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亿元到15.7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05亿元到11.65亿元,同比增加272.54%到287.34%。
业绩预增主要由于公司加强市场研判预判,加压营销运作抢占市场先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科研与管理创新,强化绩效考核激励与约束,充分利用稳定的国内大循环市场需求格局和优势,在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统筹施策。
二级市场上,10月13日,北方稀土股价涨停,收报57.73元/股,年内涨幅1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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