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北方稀土10月13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其中收购后仍发生相关费用共计587.61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该事项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方稀土表示将高度重视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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