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戴 璐
2024 年,本人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性和客观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戴璐,女,1978 年 12 月出生,2008 年 8 月参加工作,毕业
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第 5 期、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主要从事管理会计数智化前沿应用、数智化风控与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多次荣获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其中 2 篇第一作者的文章入选全国首批哲学社会科学主文献库(工商管理学科),中国知网前 1%高被引学者(工商管理类)。现兼任北方稀土、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及领取薪酬或其他经济利益,本人能够保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审议议题背景,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以独立客观判断就审议的全部议题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14 14 13 0 0 4
本人未发生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合计审议议题 23 项。议题内容涵盖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本人作为上述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现场、现场结合视频及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等资料,以自身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及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本人对所审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经全体独立董事推选,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年内共召集召开 5 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包钢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预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议题。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后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职权范围内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所审议题无异议。履职期间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上述会议审议议题详见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的公司治理内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报告工作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合作和稀土市场总体运行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体系运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内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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