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蔡明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就职于湖北省鄂州市巾被总厂、深圳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兰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现任职于深圳明理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蔡明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3、表决理由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8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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