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4)所述,美尔雅公司与中通南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南方”)从 2024 年 7 月开始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模式开展煤炭贸易业务。经核查,美尔雅公司根据中通南方的要求向其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付煤炭贸易款,美尔雅公司在与中通南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及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未对票据收款人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和评估,中通南方及其指定第三方的营业范围中多数未包含煤炭贸易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开具和流转过程中存在相互对开、背书转回等异常交易行为。同时,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中通南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未向美尔雅公司履行煤炭交付义务。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美尔雅公司最终形成预付账款 2,465.00 万元、
应付票据 2,465.00 万元、应收票据 1,375.00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1,375.00 万
元。同时,期后银行存款 305.00 万元被司法冻结。
对于上述交易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及可能的损失金额。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 所述,美尔雅公司子公司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能源”)与贵州盘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州盘煜”)从 2023 年 5 月开始通过预付款模式开展煤炭贸易合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美尔雅能源累计向贵州盘煜预付煤炭贸易款 16,971.00 万元,贵
州盘煜累计向美尔雅能源完成供货 6,558.81 万元(含税),美尔雅能源对贵州
盘煜预付煤炭贸易款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分别为
6,450.49 万元和 10,412.19 万元。美尔雅能源与贵州盘煜的煤炭交付进度缓慢,
存在前期预付款未能完成交货仍然持续付款的情况。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超过 1年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7,100.76 万元。
对于上述交易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及可能的损失金额。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 所述,2023 年 9 月 4 日,美尔雅公司与广东威
仕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仕顿”)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其促成
团购业务订单,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4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向广东威仕顿支付
保证金 500.00 万元、5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美尔雅公司支付
团购业务保证金余额为 1,0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保证金已经超过 1 年,尚未形成实质性团购业务订单。
对于上述交易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及可能的损失金额。
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审众环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尊重并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公司管理层积极推动具体业务切实落地,并积极关注交易合作方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强化对供应商的管理,优化票据管理流程,积极化解票据流转过程中风险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系列措施保护上市公司不受损失;同时,公司后续将加强该等业务类型的风险识别与防控,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控制不当问题,持续优化业务链条,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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