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10-25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
暨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暨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0年10月24日下午在上海市富民路291号上海沪警会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4人,代表股份996,367,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国内四十多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性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0]188号文批准,南方证券将在原有基础上增资并以发起设立方式改制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南方证券的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及历年分红情况,我公司以自筹资金向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金额及持股数量以公司签署的出资协议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最终数额为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上述投资金额范围内全权决定该项投资。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87,941,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9.1543%;反对8,395,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8426%;弃权2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026%;废票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0.0005%。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白维律师、张绪生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暨2000年律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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