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2-06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说明书
配股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上海汽车
股 票 代 码:600104
公 司 名 称: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上海市淮海中路755号
配股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 行 人 律 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配 售 类 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 股 面 值:人民币壹元
配 售 比 例:以1999年末总股本1,4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配 售 发 行 量:420,000,000股
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售294,000,000股,承诺用实物资产及现金全额认购
其应配股份;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可配售126,000,000股;预计本次实际
配售发行量为420,000,000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每股8元人民币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上海汽车
股 票 代 码:600104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00年5月9日刊登的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有关 2000 年增资配股预案及 2000年6月27日刊登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而制定。 本次增资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以沪证司【2000】092 号文出具了初审意见,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7号文核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朱从玖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755号18楼
法定代表人:陈祥麟
联系人:张锦根、李小彬
电话:021-64158999转证券部
传真:021-64730567
3、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联系人:谢乐斌、魏忄享、温治、饶慧民、王欣
电话:021-62580818转511、444
传真:021-62531028
4、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康
联系人:张国雄、苏伟
电话:0755-3350333
传真:0755-3780381
5、分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主承销商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愚园路168号环球世界大厦2103~2105室
联系人:李志强、王武生
电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