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5-078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2025 年 8 月 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重庆五中院出具(2025)渝 05 破 282 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其后,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上汽红岩管理人转来的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相关资料,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在线会议方式召开,采用网络在线投票+线下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书面表决票回收截止时间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4 时。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
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情况
1、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包括:上汽红岩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上汽红岩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上汽红岩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审议重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予以表决。
2、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全部既定会议议程,并分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二、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汽红岩管理人将依法向重庆五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三、风险提示
上汽红岩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经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但重整计划能否被法院裁定批准以及上汽红岩能否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汽红岩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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