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 年 10 月 16 日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请有出席股东会资格的相关人员事先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准时参加会议。股东会正式开始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现场参会登记。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事宜。
二、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如需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请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10 分钟内向会议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秘书处许可,方可发言。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公司召开股东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期间由股东进行发言或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回答。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对于干扰会议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
四、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
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五、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本次股东会由律师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秘书处
2025 年 10 月 16 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子公司动力新科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
1
岩重整事项的议案
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2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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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会议地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虹口区同
嘉路 79 号)3 号楼 3 楼报告厅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股东参会情况
二、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三、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子公司动力新科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事项的议案》;
2、《关于在招商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投票表决
五、股东交流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子公司动力新科与相关方联合出资参与上汽红岩
重整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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