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上汽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对上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汽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上汽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4 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24 年 12 月末上汽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3.80 亿元(含 1000 万美元),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持股 98.999%、1.001%。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8H23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2268960
法定代表人:王晓秋
职工人数:2024 年 12 月末在册 566 人
注册地址及邮政编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 8 号三层 317 室 200131
业务范围:上汽财务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可以经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下列本外币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10) 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1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上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法人治理结构
上汽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履行各自职责: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权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所定义的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人员组成;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本公司公司治理;制订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股东授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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