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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7 18:13:59 股吧网页版
青山纸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
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发出通知,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董事 10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
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含职工监事)五人的监事职务将自然免除。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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