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住所和注册资本
公司中文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Qingshan Paper Industry Co.,Ltd.
公司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
邮政编码:350005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0,826,747 元
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574975
第三条 公司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37 号文批准,由福建省青州造
纸厂、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和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三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
司法》进行了规范,于 1997 年 1 月 15 日重新办理了登记手续。
第四条 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于 1997 年 6 月 27 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1997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全体股东配售 6,371 万股普通股。其中
向法人股股东配售 1,220 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 2,751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2,40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的 2,400 万股已于 1999 年 9 月 15 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29 日经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本公司 1999
年末总股本 35,31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送 2 股转增 8 股,派送的红股及转
增股份可流通股份 22,321 万股已于 2000 年 9 月 6 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06 年 12月 18 日经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
议通过,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即以公司总股本 70,630 万股为基数,向流通股股东实施每 10 股转增 4 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流通股转增股份 17,856.8 万股于 2006 年 12 月 27 日上市流通。对价执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8,486.8 万股。
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经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股改后总股
本 88,486.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
增股份 17,697.36 万股于 2007 年 1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61,841,600 股。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711,864,405 股,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1,773,706,005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061,841,600 股、限售流通股 711,864,405
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本公司 2018 年末总股本
1,773,706,00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
增股份 532,111,802 股于 2019 年 6 月 4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305,817,807 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销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扣除已用于股权激励部分剩余的 52,562,760 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2,253,255,047 股。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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