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收到
公司非独立董事叶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叶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做出决议,选举潘其
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
订<公司章程>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到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叶宇 非独立董 2025 年 10 2026年4月 因工作变 否 不适用 否
事、战略 月 20 日 10 日 动
委员会委
员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叶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设职工董事一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其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潘其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潘其星简历
潘其星: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福建省青山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科员、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其星先生持有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4400 股,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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