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年度述职报告
(侯志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就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丰富的担任独立董事的经验以及累积了在法学领域从业多年的专业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侯志勤女士,律师,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2020年2月24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曾任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法律部干部,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产品评审委员会外部专家,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评审专家。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就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 参加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7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在本年度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2023年度年薪核定及兑现、2024年度基本年薪预核定;修订《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23年度经营班子及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评分结果;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调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等6项议案。
在审议议案时,本人能充分的发表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在案,本人充分支持公司各项合理决策。
本年度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2024年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与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4月25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会上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从本人所从事的法律合规专业角度进行了了解和审议。
2024年4月25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上,本人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与公司管理层及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的时间、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作为法律从业者,本人重点关注了审计机构年审结果的合规问题以及公司在后续的信息披露合规问题。建议审计机构和公司重视合规问题。
(三)规范运作、现场工作、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会认真仔细阅读,同时,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地加强对公司的认识。
本人利用在公司参加现场会议的期间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管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的背景和思路以及相关议案的报告内容。本年度,
本人实地前往公司子公司同方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重要下属子公司在山西太原和北京密云等地的生产经营场所,多次深入实地的开展了调研活动,不断了解及掌握公司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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