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05 18:18:14 股吧网页版
同方股份: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06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6001 债券简称:24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6597 债券简称:24 同方 K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基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 12 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中核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
届满,中核集团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完成增持共计 51,923,063 股,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1.55%,增持金额约为 2.87 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核集团通过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8,817,542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0.11%,其中 386,398,762 股为限售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8)。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中核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中核集团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完成增持共计 51,923,063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5%,增持金额约为 2.87 亿元。

上述增持实施后,中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1,923,063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55%,通过中国宝原间接持有公司 1,008,817,542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11%,合计持有公司 1,060,740,605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66%。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中核集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