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资料
2025 年 11 月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代表: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六、列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七、主持:公司董事长
八、议程:
1、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股东发言;
3、现场表决:
(1)推举计票人 2 名,监票人员 2 名,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通过计票、
监票人员;
(2)投票表决;
(3)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4)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4、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5、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与网络合并投票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6、宣读律师函;
7、会议主持人宣布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明确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现场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或者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九、表决票清点后,由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如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复核。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在对表决结果没有异议后,再由主持人宣读本次大会的决议。
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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