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
律处分 6 次。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的议案》。
三、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 工作方案
在执行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二)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致同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
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致同所开发、维护并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及信息技术资源,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执行提供支持。
(三) 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1、 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致同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 项目组内部复核
致同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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