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舆情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管理是指对公开媒体渠道上与公司及公司行业相关的舆论信息进行监测,开展风险排查,分析舆情发展态势
并实施管理,确保准确应对不良舆情,确保各渠道新闻和信息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从而树立和优化公司整体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作为舆情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职责如下: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或审批处理方案;
(三)决定重大舆情处置应对口径;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监测舆情,及时收集、分析、核
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监测与应对
第十二条 各部门、下属企业应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重点监测,对于涉及公司并有可能引起舆论关注和炒作的舆情,做好监控,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必要时,公司可聘请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开展公司的舆情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 舆情监测范围包括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新闻报道、网络文章、视频、微信、博客、论坛、社区、贴吧、微
博)、自媒体、视频发布平台、社群平台等;监测内容包括各媒介上涉及公司的易被炒作的敏感内容。
第十四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五条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一)快速响应。公司上下需敏锐捕捉舆情,迅速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并付诸行动。
(二)协同宣传。处理舆情时,公司要统筹对外宣传,确保口径一致,全程真诚与媒体交流。在合规前提下,如实答疑,防止因信息不明引发无端猜测和谣言。
(三)勇担责任。面对危机,应主动核查信息,以低调、非对抗姿态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化危为机。舆情应对中,需要有系统思维、逆向思维,将危机转化为商机,消除负面影响,重塑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六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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