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4年度天健所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707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收费总额7.20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 执业记录
天健所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魏五军,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会计师:田冬青,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斌,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 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质控部复核以及独立质控合伙人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工作底稿、现场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审计结果执行复核。质控部复核和独立合伙人复核的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发表的审计意见适当性。
4. 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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