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共五人,分别由独立董事陈金山先生、田新民先生、郑启福先生和 2 名不在公司任职的非执行董事俞丽女士、俞凯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金山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年度审 计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以及与年审会计师年报专门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参加各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情况
2024-3-22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沟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
会 况和初步审计意见的汇报
2024-4-11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沟通 同意年审会计师提交的公司2023年
会 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
关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024-4-11 1、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及其摘要》 定,审计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同意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价报告》 议。
3、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5、审议《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2024-4-26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024-8-27 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024-10-28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托自身专业素养,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监督和核查的职责。
(一)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
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等相关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也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程序和审计工作履行严格监督和评估工作。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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