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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27:14 股吧网页版
大名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25-02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
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三、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局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八、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议案。

十、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4 年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现场会议及对通讯表决会议文件的检查,了解到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每次董事会会议,履行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发表意见并签署决议文件。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一、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核通过审议通过《监
事会对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
对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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