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18:13:37 股吧网页版
特变电工: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储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将储架发行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储架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1、发行规模及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人民币 50 亿元),其
中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最终注册规模以公司收到的同意注册许可文件所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等,具体期限构成、各期品种及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的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 100 元/张,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询价结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支持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出资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本次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担保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发行的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0、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债券上市安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行方式和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后注册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储架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负责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偿债保障安排、债券上市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