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31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
达全体董事,与会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 10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朝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6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共计 7,560 万元,资金专用于委托贷款协议约定的项目,贷款期限三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朝华女士、王春蕊女士、王兴武先生、黄冬梅女士、潘宝侠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全体同意票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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