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2023 年
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
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立信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2 月 11 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立信召开会议,会
议听取了立信关于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工作计划介绍,关注本年度重点审计事项。
六、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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