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 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及修订对照表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定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将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3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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