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具体内容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原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025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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