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风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0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以股
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447,276,315 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 134,182,894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9.59 元,截至本次配股发行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 年 8 月 8 日),本次配股认
购股份数量合计 131,067,2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6,934,582.2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842,893.5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1,091,688.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确认募
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及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建设投资 拟使用募集 累计已投入募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新能源-3in1 和 5in1 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7,411.61 6,255.46 0.00
2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 44,392.18 38,426.39 129.70
升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80,427.32 61,815.71
合计 141,803.79 125,109.17 61,945.41
二、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置换操作流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项目单位在签订合同时确认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具体支付方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项目单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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