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3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表决人数 5 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未转出前,仍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决定《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及议题》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第二、三项之决议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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