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5-01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类型:1、委托理财: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等收益率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优质客户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票据类理财产品等投资人不可在到期日前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或转让收益权的信托计划。2、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类投资行为;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信托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金额: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具体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合理利用自有资金,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融资融券资金。
(四)投资范围
1、委托理财: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等收益率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优质客户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票据类理财产品等投资人不可在到期日前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或转让收益权的信托计划。
2、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类投资行为;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信托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相关投资行为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证券投资业务的资金划拨与使用程序,确保相关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投资风险
1、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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