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会计
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
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计划阶段:2025 年 2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审
计事前沟通会,审阅信永中和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策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风险、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的沟通。
(三)审计执行阶段:2025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审
计沟通会,就审计工作进度进行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予以关注,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审计完成阶段: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对出
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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