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ST 人福 编号:临 2026-00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开会结合网
络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邓伟栋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核查后,现对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核查结论提请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本议案,因 5 位委员中有 4 位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邓伟栋、黄晓华、常黎、许
薇娜、周爱强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编制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 14.95 元/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果公司发生股份分割、股份合并或配股等事项,则根据上交所确定的原则对每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不低于 200,668,897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234,113,712 股
(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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