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5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星期四)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发
出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1 日。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
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余玉苗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公平性、合理性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招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