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人福医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2 号《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李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向李杰、陈小清、徐华斌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89,047,195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99,999,999.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794,247.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77,205,752.8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00005 号《验资报告》。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5,455.23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
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25,829,915.55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依照中国证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系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容量注射制剂国际标准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兴业银行武汉分 416010100102144444 已销户
行营业部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宜昌分 417010100100443490 已销户
行营业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720.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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