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25-044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02 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武汉中院”)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裁定受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当代科技管理人。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2025 年 1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27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33 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3 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4 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6 号)。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当代科技管理人发来的《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的告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武汉中院作出的(2024)鄂 01 破 22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当代集团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分组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关于债权分类、表决分组的规定。各债权组中,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关于重整计划通过的要求。出资人组中,全体出资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规定。
经审查,当代集团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全部内容,其债权分类及债权清偿顺序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债务人财产状况、审计评估结论、重整投资人投资情况,对出资人权益和债权所做的调整以及调整后的债权受偿方案,兼顾了各类债权人利益,不违背法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对重整后企业的经营、偿债资源载体信托计划的实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安排,具有可行性。
综上,当代集团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各表决组均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当代集团公司提请本院批准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86,767,393股,已全部被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
股本的 23.70%。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当代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根据《重整计划》有关安排,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将通过直接持有、通过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和接受信托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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