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4:11 股吧网页版
康欣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王海燕的述职报告

我作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4 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海燕,女,1976 年 5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林业大学化工学院制
浆造纸专业本科、林产化学加工专业硕士、博士,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博士后,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工业大学化工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林产化工、生物质、化工工艺及分离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863” 子课题以及企业委托项目 30 多项,发表论文 80 多篇,在 CEJ、Energy
等发表 SCI 论文四十多篇;作为主发明人,已获授权发明专利 30 多件。

任职期间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我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海燕 9 9 0 0 否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我出席了每次会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综合授信、股份回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各方面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董事会休会期间,我按季度向公司了解经营动向、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

我本人没有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独
立董事,我关注并出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没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其他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四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重点审计区域与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判断等情况,并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审议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拟聘任人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我出席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电话询问、现场和视频参会、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经营层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与调研,对生产车间、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等进行了了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掌握了公司经营的一手信息,全面深入追踪公司经营发展近况。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