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冯凯燕的述职报告
我作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诚信、公正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4 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冯凯燕女士,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苏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苏南分公司负责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以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综上,我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冯凯燕 9 9 0 0 否
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从生产经营等方面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综合授信、股份回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各方面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性意见;董事会休会期间,我按季度向公司了解经营动向、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
我本人没有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我关注并出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没有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其他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四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讨论和沟通 2023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开展、重点审计区域与审计策略、风险评估判断等情况,并就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审议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拟聘任人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一次战略与ESG 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度我出席了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电话询问、现场和视频参会、微信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经营层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与调研,对生产车间、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等进行了了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掌握了公司经营的一手信息,全面深入追踪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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