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已达金额下限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累计回购股份 5,30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9%,回购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49,765.53 元(含交易手续费),回购的总金额已达到公司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金额下限。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贷款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在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实施回购计划。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5,302,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 0.39%,回购的最高价为 2.13 元/股、最低价为 1.38 元/股,回
购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49,765.53 元(含交易手续费),回购的总金额已达到公司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金额下限。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已达到了回购方案约定的回购金额下限,未来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进行回购操作。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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