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2 15:32:02 股吧网页版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持
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97 号世纪商务大厦 1701-1716 室办公房
产(评估价值 3,090.21 万元)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交易价格
3,155.9125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闲置房产处置已履行了相关审批报备手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公司拟出售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7号世纪商务大厦1701-1716室办公房产。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参照上述房产评估价值公开挂牌出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类别

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7号1701-1716室房屋建筑物。

该房产建筑面积总计为1,304.8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

本次对外出售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出售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沃克森评报字(2024)第1937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评估方法:市场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房产账面原值2,920.62万元,账面净值2,193.88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维持现状的前提下资产的评估值为3,090.21万元,与原值相比增值率为5.81%。

(三)交易情况

公司拟出售的上海房产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27 日在联交所公开挂牌
征集受让方,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主体均可参与竞买,最终通过网络竞价确定标的受让方。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联交所《竞价结果通知》和《组织签约通知》,
上海诚静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以 3155.9125 万元的报价成为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97 号 1701-1716 室办公房产)项目的受让方。

(四)交易对方情况

上海诚静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 08 日,注册地位于上海
市静安区西藏北路 525 号 2 幢 116 室,法定代表人为李澔昀。经营范围包括一般
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房产的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出售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同业竞争等情况。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公司)与乙方(上海诚静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于收到《组织签约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交易金额3155.9125万元,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向联交所支付转让价款,联交所于收到乙方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双方在获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月内办理产权交易标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的目的是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