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8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引进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其通过杭州光曜致新庭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庭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认购大通新材新增股份 9,840 万股。根据原投资协议等相关约定,经公司与东方资产及光曜致新庭华协商一致,公司以人民币 1 亿元对价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 3,280 万股,同时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剩
余股份 6,560 万股(即剩余投资额 2 亿元)对应的投资期限延长 1 年。
一、市场化债转股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引进东方资产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通新材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东方资产通过光曜致新庭华对大通新材以现金方式增资 3 亿元,认购
大通新材新增股份 9,840 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冠
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4-065)。
增资实施完成后,东方资产通过光曜致新庭华持有大通新材股份9,840万股,持股比例约 19.3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大通新材股份 41,000 万股,持股比例约 80.65%。公司仍为大通新材控股股东,拥有对大通新材的实际控制权。光曜致新庭华投资大通新材期限 1 年(经东方资产
同意后可延长 1 年)。投资期限结束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也可自行直接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光曜致新庭华投资期间,如果发生约定的特定情形,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应当受让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全部大通新材股份。
二、市场化债转股进展情况
根据原投资协议等相关约定,经公司与东方资产及光曜致新庭华协商一致,公司与光曜致新庭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等协议,以人民币 1亿元对价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股份 3,280 万股,同时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剩余股份 6,560 万股(即剩余投资额 2 亿元)对应的投资期限延长 1 年。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光曜致新庭华对大通新材持股比例约 12.9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对大通新材持股比例约 87.10%。公司仍为大通新材控股股东,拥有对大通新材的实际控制权。
光曜致新庭华投资期限结束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剩余股份,也可自行直接收购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大通新材剩余股份,大通新材届时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本次投资期限延长期间,如果发生原增资时约定的特定情形,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应当受让光曜致新庭华持有的全部大通新材股份。同时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大通新材 32,422.8 万股股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宫公司”)以其应收土地开发建设补偿款余额,为公司承担的大通新材股份收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太阳宫公司为公司承担的大通新材股份收购义务继续提供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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