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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7:44:00 股吧网页版
冠城新材:《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参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拟对本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修订重点,本公告对于仅涉及个别文字表述调整的修订将不逐一比对,主要修订比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
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榕公司经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榕
2 改委[1986]00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改委[1986]00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
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立;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66190Y。 91350000158166190Y。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3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4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5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诉公司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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