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韩孝煌、薛黎曦回避表决。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3 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3 名。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于董事会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议案内容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 2025-044)。
2、《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51.02 万元。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冠城嘉和物业有限公司为取得管理收益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停车场租金预计为 88.16 万元/年;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和顺中兴投资有限公司承租办公场所及车位共计 162.86 万元/年。前述关联交易价格由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交易对方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参照周边同类业务的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制定,定价方式符合合理的市场化原则。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 2025-045)。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上述议案一。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 2025-04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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