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名,相关高管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议案内容
1、《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情况和融资安排,鉴于部分担保将不再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北京海科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公
司北京德成置地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已审批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10,000 万元。
前述担保额度取消之后,如公司前期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其他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的担保仍全部存续,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 200,986.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7%,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 2025-025)。
2、《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前述《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 2025-026)。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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