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房地产开 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 12 家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出售资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833 号】及《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审核报告 》【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36 号】的财务数据情况,经审慎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将其转为一般关联交易事项继续推进。
公司正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资产出售程序。本次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具体交易价格等要素均未最终确定,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去地产化战略,已多年未新增土地储备,现有主要开发销售项目大部分处于尾盘状态。同时,公司在电磁线领域深耕多年,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列,公司发展战略上已经确定以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子、电机等相关新材料为未来主营业务方向。
为适应当前转型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公司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上聚焦电磁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业,实现公司产业彻底转型。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出售资产。
(四)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具体标的资产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 12 家公司股权,即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股权、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福建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福建宏汇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3%股权、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常熟冠城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骏和地产(江苏)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冠城大通(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述 12 家公司中如另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均随交易标的一并转出。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以下简称《提示性公告》)披露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已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
尽职调查、审计(审阅)、评估工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本次交易的进展,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同时,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进展公
告。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2024 年 11 月 9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5 年 1 月 10 日、2025 年 2 月 11 日、
2025 年 3 月 10 日、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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