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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9:20:51 股吧网页版
冠城新材:冠城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其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电话等方式积极督促审计进度。

(三)2024 年 11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就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磋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范围、总体计划、审计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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