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25-054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宇通”)为被申请人。
涉及的金额: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文件,其主张金额为 2.69 亿欧元,由于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以及能得到多大程度的支持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有影响以及具体影响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获悉,China Motor Limited(以下简
称“CM”)就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关于公司客车产品经销、客车配件经销和客户售后维修服务等相关协议的事宜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提起了仲裁申请。截至目前,前述仲裁申请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CM
被申请人:香港宇通
仲裁地:瑞士
仲裁机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
(二)案件事实
2010 年起,香港宇通开始与 CM 就公司客车产品经销、客
车配件经销和客户售后维修服务等业务开展合作。香港宇通授权CM 在以色列市场经销公司客车产品、客车配件,同时向公司客户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维修服务和车辆全生命周期的售后增值服务。
2023 年 2 月,基于 CM 对协议的履行问题,依据协议约定
的相关情形,香港宇通决定终止与 CM 之间的经销协议,不再允许其经销公司的客车产品。
(三)仲裁请求
CM 就香港宇通解除经销协议给其造成的预期损失、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和配件销售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该费用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和违约赔偿金等,主张香港宇通对其进行赔付合计 2.69 亿欧元。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对仲裁所涉及协议条款和业务的相关情况正在进行详细梳理,以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是否有影响以及具体影响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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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