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 2025-035 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的 229,000,000 股股份因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季昌群、南京
新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冻结。2024 年 12 月,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季昌群、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向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偿付本息及律师费共计 1,570,410,962.67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
费、保全费等费用。2025 年 4 月,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终审
判决清偿了部分款项,被冻结的 87,806,393 股股份被解除冻结,剩余
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141,193,607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23.49%,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临 2025-003 号《南京高科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
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 司冻 1113-1 号)以及南京新港开
发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5)
粤 03 执 361 号之一],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上述冻结事项进
行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继续冻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 结后 冻结
量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原到期日 到期日 申请人
股
南京新港 2025 年 2028 年 平安信托
开发有限 141,193,607 23.49% 8.16% 否 11 月 28 11 月 12 有限责任
公司 日 日 公司
合计 141,193,607 23.49% 8.16% / / / /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剩余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